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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01 10:23 来源:科技和经济贸易局 编辑: 科经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1215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01 文  号 镇科经函〔2025〕3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李得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第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促进企业发展是活经济、稳就业、保民生的关键举措。细化出台一系列金融普惠政策措施是企业纾困解难中极具针对性的方式方法,对协助中小企业复苏、活跃市场主体、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比例逐年提升,利率、担保费率也进行了下调,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对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均有扶持,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我县财源不足,政府设立融资担保基金难度较大。技改专项资金对项目投资额有一定要求,一些中小微企业项目无法达到扶持条件。但县委、县政府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破解融资难问题上,积极行动,引导和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支持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

一是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先后组织县内5家银行机构、125家企业,集中开展惠企政策和信贷产品专项培训,推动政策传导到位、金融服务到位。县融媒体中心制作支持小微协调工作短视频1期。专班整理编制了《镇安县各银行机构信贷产品简介汇编》《镇安县地方金融主营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推送各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学习宣传。

二是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现行政策进行了收集、梳理、完善,制定了《镇安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在发挥货币政策引导方面,用活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激励政策,确保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引导金融机构适度降息,规范融资服务收费;在担保增信方面,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适度降低担保费率,降低和取消反担保要求,提高获贷率;在专项贷款发放方面,继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促进扩面增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拓展渠道、优化服务,搭建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对接。

三是实施降低和取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反担保要求,免收除担保费以外的客户保证金、评审费等其他费用,对新增小微、“三农”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低于1%。单户融资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执行年化0.8%、500万至100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执行年化1%、1000万元以上的执行年化1.5%的优惠费率。进一步简化企业融资手续办理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转贷压力。

非常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更感谢您对科技和经济贸易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镇安县科技和经济贸易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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