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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8 19:24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06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镇安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镇安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现将本年度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依托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镇安公安”“镇安交警”“永乐微警”的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66条。其中,“镇安公安”今日头条公开670条,“永乐微警”微信公众号公开841条,抖音72条,头条841条、“镇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开40条、微博103条、“畅通镇安”微信公众号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县公安局共收到9826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和加强全局政务公开的建设管理。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遵守规定,严格审批,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安机关有关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县公安局聚焦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打造推广“镇安公安”“镇安交警”“永乐微警”“畅通镇安”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等平台,拉近警民沟通距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定期开展平台运行检查、信息维护,做到每日必检查、每周必更新,确保高效运行。同时,不断完善新媒体平台信息检索、查阅和互动等功能,确保更好为群众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党委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信息发布中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警务信息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确保公开内容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和主动公开责任意识还不够,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公开信息持续性和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涉及民生问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公开渠道少,公众知晓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镇安县公安局将持续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广大市民的知情权。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学习借鉴其他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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