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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18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074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2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2211日至20221231日,在镇安县政府网共发布各类信息79条,在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21条,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安全地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签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内容、形式和公开范围等基本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截至20221231日,我局有1个政务新媒体,为微信公众号“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汇总、修改和公开,各股室负责行业范围内信息报送。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手段不够丰富,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坚持“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提升公众参与实效。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开展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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