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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2022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
发布时间:2022-08-30 11:45 来源:镇安县人民政府 编辑: 司法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74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30 文  号 镇法委办发〔2022〕3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为认真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集体学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镇安县2022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镇安县2022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分为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会前学法原则上每月2次,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法律顾问进行讲解;专题学法全年1-2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授,培训对象可扩大到各镇办和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内容

按照“八五”普法重点内容要求,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结合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点内容,确保每季度集中宣讲学习一次,推动学习宣传不断深化,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首要任务置,强化国家认同,确保每季度集中宣讲学习一次,使宪法成为人民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实施、维护民法典,确保每季度集中宣讲学习一次,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不断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教育,确保每个月结合履行职责实际集中学习一部相关法律法规。

(五)突出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不断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每季度集中学习一部诸如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密码法等国家安全领域法律法规。

(六)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国家法律学习宣传的衔接协调,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法和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由各镇办、各单位党委(党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次学习时间为20-30分钟,根据年度学法具体计划和当次会议议题需要,确定具体学法内容。专题学法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确定学法专题后,统筹协调落实好授课人员、学习内容和学法材料,授课人员对专题学法课题要提前准备,精心制作讲解提纲,确保学习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中心组学法学习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和县级各部门要自觉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高度重视本单位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二)精心组织,推动中心组学法深入开展。各镇办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心组学法计划主要内容,制定出本单位年度学法具体计划,认真抓好集体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督导,确保中心组学法取得实效。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切实加强对各镇办和县级各部门学法活动的督促检查,每季度统计通报一次中心组学法情况,并将各单位学法用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促进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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