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214840-2017-00016 | 发布机构 | 就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19 | 文 号 | 镇就业发〔2017〕4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局各办公室:
为了认真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按照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我局法制建设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法治教育与思想教育、业务工作、规范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镇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任务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我们业务工作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建立和落实本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依法行政培训,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常态化。完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定期报告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以加强联系沟通,总结交流经验,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2.突出重点,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抓好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的劳动维权法治宣传。把就业管理局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政策、措施也列入到学习宣传内容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遵守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把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还要重视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时,对农民工的法治教育不得少于2课时。
3.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中不断拓展阵地,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街头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及“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就业管理局网站等媒体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报刊上常有文章、电视里常有图像、广播中常有声音。三是结合具体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各办公室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工作与宣传相结合,在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具体工作中,对照特定要求进行针对宣传。
4.完善普法学习制度,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每年集中学法时间安排不少于5次。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今年拟安排不少于5次的法制讲座。局各办公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各部门业务知识。
三、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单位成立“七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决策普法宣传工作。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2.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办公室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学习专栏、网站、电视、传单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普法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为普法宣传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镇安县就业管理局“七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
镇安县就业管理局
2016年1月16日
附件:
镇安县就业管理局
“七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石则健(局长)
副组长:吴兴华(支部书记)
成 员:陈因洪(副局长)
熊大祥(副局长)
张玉林(工会主席)
张 巍(党务专职干部)
王义博(办公室主任)
吴 祺(办公室干部)
主要职责:
1、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支部书记吴兴华具体负责,吴祺具体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