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05615452-2018-00031 | 发布机构 | 移民办 |
发布日期 | 2018-02-11 | 文 号 | 镇移办字〔2018〕35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按照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标识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35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目前所有安置点标识已安装完成。经研究,现支付资金486145.9元,其中:盛世年华广告传媒经营部112269.4元,镇安县新悦广告部191458.5元,镇安县黑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82418元。此款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支付。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