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72666-2019-00015 | 发布机构 | 县扶贫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21 | 文 号 | 镇脱领组办发〔2019〕61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镇党委、政府,永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镇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由于纪委监委“三转”,纪委监委所有工作人员不再承担脱贫攻坚任务,按照职责职能,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明道煜担任县脱贫攻坚督查组组长,主要负责脱贫攻坚责任、工作、政策“三落实”以及“六条铁律”、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工作。县脱贫攻坚督查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