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125393-2019-00005 | 发布机构 | 西口镇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文 号 | 西政发〔2019〕21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秦岭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特制订我镇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中省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群保护秦岭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
2.各村在交通要道、人流集中区域、重要山口、峪口悬挂、刷写环保标语或设置宣传牌。每村在醒目位置不少于一幅户外标语。
3.对标省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督导检查组反馈问题“宣传工作尚未全面深入铺开”的问题,自查自改,切实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行动氛围。
二、宣传活动方式
(一)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利用每周学习例会、镇村干部会、村民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中省相关法律法规,深入领会实质,全面掌握主要内容,着力培养、增强干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意识。
(二)认真组织环境保护大宣讲活动。各村、各单位要按要求推动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工作,镇林业站、派出所收集整理近年来查处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形成典型案例,开展人民群众大宣讲活动,充分发挥镇村宣传工作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浓厚氛围。
(三)开展多样化标语宣传。通过在人员来往密集的交通要道、人流集中区域、重要山口、峪口悬挂、刷写环保标语或设置宣传牌。在人群集中区域,分发宣传专项行动彩页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四)突出重点深入宣传。以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重点人,制作、销售野生动物资源的重点商家、餐饮企业,可能运输野生动物资源的重点交通枢纽为重点,通过建立重点人、重点企业监管台账,签订拒绝销售、制作、运输秦岭野生动物资源承诺书,出动宣传车循环播放宣传音频等方式达到重点区域宣传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紧紧围绕宣传方案的安排重点,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站办、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为组成人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方案。活动实施过程中,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服从指挥,不折不扣地落实宣传方案中制定的各项活动。
(二)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宣传工作参加人员必须清楚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应及时发现并提供各类工作资料和新闻素材,扩大宣传面;鼓励公众有序参与宣传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由政府主导逐步走向公众自发。
(三)妥善处置,及时回应。宣传工作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应时刻关注公众对活动的反映,对一些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苗头性事件应第一时间反馈给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对策,并予以正面回应,确保整个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