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125449-2020-00009 | 发布机构 | 茅坪镇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茅政发〔2020〕6号
各村、镇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镇消安委发〔2020〕6号)文件精神,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春节期间,安徽、广西、重庆、宁夏等地接连发生死亡3人的较大火灾造成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做好当前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村及镇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和改进特殊时期火灾防控的工作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立即召开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当前火灾防控的重点工作,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认真组织分析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原因,提出特殊时期加强和改进火灾防控工作措施。并成立由镇长马辉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王菊、镇派出所所长胡晓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当前群众大多数居家活动的情况,村民住宅以及移民搬迁小区作为当前火灾防范的重点,联合茅坪派出所、茅坪消防队,在各村及移民搬迁小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家庭火灾防范宣传提示,引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不卧床吸烟,严禁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在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杂物,不在楼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坚决遏制居村民住宅火灾高发势头。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对部分采取封路断路措施的村庄,督促安排专人值守,配置必要的疏通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保障消防车迅速正常通行。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民委员会及镇属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开展警示宣传,密集播放消防常识。利用微博、微信和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密集推送火灾防范提示和工作措施要求,提示提醒消防安全。针对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过节、群众集中居家活动特点,利用大喇叭、村广播、坚持每日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警示案例不少于3次,集中开展提示性、普及性消防常识宣传。
三、工作要求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站在讲政治和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高度,站在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的角度,抓好统筹,打好配合、携手共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稳定。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注重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实施联合整治,通过依法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用最严厉的问责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次,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
茅坪回族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