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1-000299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文 号 | 镇财办税〔2021〕1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商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应对新冠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财办法〔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镇安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