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70580-2019-00562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9-26 | 文 号 | 镇财办预〔2018〕104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商财办农改〔2018〕13号文件通知,现一次性下达你单位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0万元,支出时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请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尽快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基层并落实到项目。
镇安县财政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