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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的通知(镇财办农〔2019〕113号)
发布时间:2019-07-31 09:39 来源:财政局 编辑: 财政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19-00000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7-31 文  号 镇财办农〔2019〕113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县林业局:

根据商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办农〔20191号)文件及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1779.36万元(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326.86万元,年终列入“2110502”科目决算;第一轮退耕还林资金1160万元,年终列入“2110602”科目决算;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245.7万元,年终列入“2110203”科目决算;退耕现金46.8万元,年终列入“2110602”科目决算)。请县林业局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

附件:2019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模板)


镇安县财政局

  2019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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