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19-000009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0-15 | 文 号 | 镇财办农[2019]143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县林业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46号)文件及领导批示,镇财办农专(2019)137号已下达整合资金300万元,本次下达你单位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91.95万元(其中:贴息44万元,林木良种85万元、有害生物防治30万元、天保管护236万元、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96.95万元),请严格按照用途专款专用。年终分别列入“2130205”“2130205”“2130234”“2110507”“2130209”科目决算。
附件:2019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镇安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