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19-000011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 文 号 | 镇财办农[2019]172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县林业局:
根据商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商财办农〔2019〕96号)文件及领导批示,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50万元,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兑付,请严格按照用途专款专用。年终列入“2110602退耕现金”科目决算。请县林业局按照县级自查验收的合格面积抓紧时间组织验收,按政策规定通过"一卡通"在3个月之内向退耕还林主体兑现补助资金。
镇安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