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0-000362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文 号 | 镇财办农〔2020〕104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县林业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预算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0〕26号),现下达你们专项资金1470万元,用于护林员工资补助,年终列入“2110501森林管护”科目决算;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严格按照用途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附件:2020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 (模板)
镇安县财政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