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0-000370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文 号 | 镇财办农〔2020〕237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县林业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0〕39号)文件及领导批示,现下达你们专项资金445.2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8万,年终列入“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科目决算;造林补助182万、森林抚育240万、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10.4万,年终列入“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科目决算)。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请严格按照用途专款专用。
镇安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