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08-00162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08-12-01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我单位委托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 规划概况
陕西镇安县旬河干流小水电能源规划位于旬河干流镇安段,规划河段长74.4km,本次规划开发川河口、黄家湾、观音砭、马鬃滩4级水电站,总装机70MW,年发电量24500万kW•h,规划电站工程总投资85000万元,规划梯级水电站工程主要任务是水力发电,兼有防洪、水产养殖、旅游、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功能,采用水库调节式和径流引水式开发,工程设施主要由拦河大坝、引水隧洞、发电厂房组成。
二、 建设单位极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创路168号
邮编:710065
联系人:余新立
联系电话:029-87612533 15091838328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编:710001
传真:029-87449066
联系人:习新兵
联系电话:029-87449738
四、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弃渣、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等,工程设计中已提出了减免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工程运营期发电将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基础设施面貌,有利于提高山区人民生活水平。
五、 规划采用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措施: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道路及场地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减少噪声影响;施工弃渣合理选择渣场堆放并采取拦挡措施。规划梯级电站淹没损失小,通过合理补偿措施可以得到解决。
(二)运行期主要措施:应保证枢纽坝后河道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保证沿河城镇防洪安全。
六、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且能充分发挥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把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可接受程度,规划梯级电站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规划工程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方案从环境角度可行。
七、 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特此公告
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