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辅助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更名为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 15:03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信访局 浏览:
索 引 号 016071743-2016-00003 发布机构 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16-06-21 文  号 镇办字〔2016〕64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镇党委、政府,永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按照中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更名为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同时对其职能职责、人员组成等予以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能及工作职责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信访工作,全面部署法治信访建设。具体职责是:推动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指导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信访建设;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供施政决策参考;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跨县、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重点信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1.第一召集人: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2.召集人:

贾建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清平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安民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3.常务召集人:

杨清平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4.成员单位及成员:

黄祥卫  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王照斌  县政府督查室副科级督查员

王云喜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明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谭显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业主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新乔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陈玉杰  县法院副院长

田理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谢忠琦  县发改局局长

毛浓权  县科教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晓玲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李相林  县国土局局长

朱益林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程云燕  县水务局局长

何代瑜  县农业局局长

项系和  县林业局局长

詹道有  县文广局局长

柏宗年  县卫计局局长

刘建民  县市监局局长

陈因强  县扶贫局局长

朱建武  县城管局局长

胡发卿  县旅游局局长

庞正文  县供销社主任

吴汉军  县信访局局长

邢光明  县商务办主任

王世淳  县移民办主任

孙明珠  县法制办主任

黄承波  县应急办主任

解振顺  县环保局局长

巩军柱  县人行行长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县信联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县信联办设在县信访局,主任由县信访局局长吴汉军兼任,副主任由县法院副院长陈玉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理农、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博、县信访局副局长解启东兼任。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及要求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议题由县信联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提出,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重大问题经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县信联办或相关成员单位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批。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做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会议决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信访问题。县信联办要负责督促落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加强对各成员单位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定期研判形势、通报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意见建议。

                                      

中共镇安县委办公室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

 

 

 

 

 

 

 

 

 

 

 

 

 

 

 

 

 

 

 

 

 

 

 

 

 

 

 

 

 

 

 

 

 

 

 

 

 

中共镇安县委办公室                     20166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