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125502-2018-00099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18-10-1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镇安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及要求 |
1 |
年处理15万吨废渣环保建材项目 |
回龙镇回龙村 |
陕西省华联通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临沧尚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4700m2,新建建筑用砂生产线1条,钢结构简易厂房1200m2,新建四层砖混办公楼一座1600m2,简易钢结构原料库、成品库各一座,总面积1000m2,厂区道路及停车场硬化1000m2,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年生产建筑用砂10万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入20万元。 |
1.该项目原材料仅为矿山废渣,严禁另外开山取石或河道取砂,生产加工区必须建于室内,禁止露天加工作业。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进行全封闭并采取可行降尘措施,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输车辆进行遮盖,进出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清扫;规范产品堆放和装卸,及时洒水降尘。 3.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 4.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废水不得外排。 5.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并循环利用,在晾晒堆放过程中采取三防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堆放规范处置,旱厕粪便定期清运用于还田。 6.合理规划场区布局,加工车间尽量远离居民小区及住户。 7.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企业环境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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