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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安县海鑫矿业有限公司凉水泉滑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4 16:18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生态环境局 浏览:
索 引 号 016125502-2019-00007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19-01-04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25日-201912(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镇安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及要求

1

 

凉水泉滑石矿开采项目

木王镇

镇安县海鑫矿业有限公司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矿区面积0.532km2,开采规模为3x104t/a,服务年限为6.1年,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采用平硐-溜井开拓方案,总投资576.46万元。

 

 

 

1、公司内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企业环境文化建设。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矿坑涌水、废石场淋溶水、生活盥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循环利用,生活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严禁废水外排。

3、生产弃渣固定堆放并尽可能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废石堆放量。

4、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强化矿坑内废气及噪声的防治措施,做好工人个人卫生防护

5、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与车辆的维护,防止运输车辆噪声对 沿途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6、编制和落实本项目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矿山退役后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和生态植被恢复。

7、做好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并向县环保局报备。

8、项目建设地点属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的适度开发区,本环评批复的时效性与国家法规政策的调整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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