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70847-2019-00017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15 | 文 号 | 镇公奖字〔2019〕10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扫黑除恶、“云剑”行动开展以来,镇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聚焦破案追逃主业,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充分运用“129”数据平台,发挥合成作战研判优势,整合资源,实现精准追逃。9月3日,通过周密部署成功抓获命案逃犯候某卫,为“云剑”行动追逃破案攻坚战增添了新的战果,确保“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目标任务稳步实现。
9月3日9时许,镇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郑光胜带领刑侦大队永乐责任区中队长喻朋和民警张鑫、胡又文,辅警程忠元、储炜等四人,在市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科学研判、精心组织、雷霆出击,在镇安县城区教场路附近将潜逃18年之久的安康籍命案逃犯候某卫(男,安康市岚皋县大道河镇东坪村人,于2001年10月15日伙同刘某在西安市沙井村内将谭某斌杀死后潜逃,后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上网追逃)抓获归案。民警勤勉工作,攻坚克难、履职奉献,迅速抓获命案逃犯,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
为表彰先进、提振士气,按照市局关于“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战时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和我局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开展即时奖励。鉴于刑侦大队民警突出表现,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之规定,特命令:
给镇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郑光胜、喻朋、张鑫、胡又文等四人各嘉奖一次,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