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72666-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县扶贫局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文 号 | 镇脱领组办发〔2020〕15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2020年2月17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资金共计200万元。请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参照《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1.安排160万元用于云盖寺镇金钟村2.4公里产业路项目。
2.安排40万元用于高峰镇渔坪村便民桥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在收到文件后立即进行项目计划公示(不少于10天),及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于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9月15日前完成项目报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