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镇安县午峪沟十家沟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省金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镇安县长沟石料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