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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18:03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1-00030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3-2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陈太平所有的位于镇安县月河镇(原月河乡东阳村二组)菩萨店村一组林权证【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0)第46909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1-3-26至2021-4-16。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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