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1-000445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镇安县红十字会募捐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安县红十字会于2012年5月开始在我县家福乐超市、镇安县丰和购物广场(南新街店)、镇安县丰和购物广场(新车站店)、金源大酒店、红十字会博爱医院、鋕禧大酒店、镇安县跆拳道学校、聚秀山庄、米朵多生活超市(县河店)设立了9个红十字募捐箱,募集善款用于我县人道救助工作。
我会于2021年4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募捐箱进行了开箱取款,共开募捐箱8个(镇安县跆拳道学校内的募捐箱现金不多,暂未收取),收取捐款1463.00元。其中:家福乐超市募捐箱捐款348.00元,镇安县丰和购物广场(南新街店)募捐箱捐款243.00元,金源大酒店募捐箱捐款108.00元,县红十字会博爱医院募捐箱捐款98.00元,镇安县鋕禧大酒店募捐箱捐款70.00元,镇安县聚秀山庄募捐箱捐款253.00元,镇安县丰和购物广场(新车站店)募捐箱捐款37.00元,米朵多生活超市(县河店)募捐箱捐款306.00元。
此款项已全部存入县红十字会募捐资金专户管理,使用情况我会将在本会网站及时公布,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