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1-000500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遗失编号:2021第6号
权利人刘长华所有的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三组岭南小区2号楼1单元70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镇房权证镇安县字第11525-2015-409】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1-5-20至2021-6-9。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