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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办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08:18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1-000947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27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王长存(身份证号6125261936****3574),家住镇安县茅坪回族镇红光村二组,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镇林证字(2011)第25327号林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声明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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