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1-001215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2021年 第1号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决定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镇安县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代表条件
1.户口为镇安县境内、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意见;
3.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天然气价格制定基本常识;
4.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会拟选代表15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8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县发改局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名额不足时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企业代表2名,由县城管局推荐;
3.政府部门代表3名,分别由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各推荐1名;
4.县以上(含县级)人大、政协代表各1名,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推荐。
(三)听证会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由县发改局从报名名单中随机选取。
(四)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位,由县发改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名额不足时委托县委宣传部推荐。
三、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符合听证会代表条件的各界人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镇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在信息公开栏中点击镇安县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134895478@qq.com。
联系电话: 0914—5337890
特此公告。
镇安县发展改革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