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0-000395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尊敬的广大用电客户: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文件精神,镇安县供电分公司于11月1日起对辖区内所有“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户统一执行居民“电采暖”电价,即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即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0.4983元)不加价执行,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如有不愿意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用户,需持居民身份证、用电户号等信息及时向所属供电所营业厅申请不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特别提醒:因统一更新电价,若不及时前往营业厅持卡购电并插卡更新电价,可能会出现电表显示电价码仍是原阶梯电价码与现营销系统执行的采暖电价码不一致或使用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线上缴费会出现无法正常购电的情况。为了不影响您正常用电,请尽快前往所属供电所营业厅持购电卡购电一次并成功插卡后,即可正常线上缴费。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详情咨询请拨打属地供电所24小时服务电话:
城关供电所:0914-5336135 永乐供电所:0914-5363559
云镇供电所:0914-5683207 铜关供电所:0914-5761363
东川供电所:0914-5181266 西口供电所:0914-5166512
铁厂供电所:0914-5469518 大坪供电所:0914-5260466
米粮供电所:0914-5263341 柴坪供电所:0914-5572326
木王供电所:0914-528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