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2-000112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文 号 | 镇发改发〔2021〕99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高峰、庙沟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商洛市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发改发〔2020〕552号)文件精神,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会议研究,现将我县2021年以工代赈财政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用于支付劳务报酬不少于52.5万元。其中下达高峰镇两河村路堤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支付劳务报酬不少于30万元;下达庙沟镇下河湾安置点河堤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支付劳务报酬不少于22.5万元。
二、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必须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劳动,获取劳务报酬,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以工代赈资金量的15%,易地扶贫搬迁户和低收入户获取劳务报酬不低于总劳务报酬量的60%,并将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竣工验收重要依据。
三、请你镇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招投标工作,选取公司实力强、工程质量高、社会口碑好的公司实施工程建设。
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请你镇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设计内容和质量标准施工,每周向我局报送工程进度情况,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进行督促检查,确保8月底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工程竣工验收后,请你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资料管理办法,采取一项目一册的方式报送工程相关资料,以备省市以工代赈项目检查。
镇安县发展改革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