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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0:01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309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24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中、省、市、县的部署,镇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开展调查研究、规范行政许可,呈现出领导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态势。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明确了镇安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镇安公安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领导名单、机构及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公文,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健全传统信息公开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镇安公安局在局一楼大厅建立公众场所政府信息公开栏,并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加强公众互动。加强与百姓沟通,及时、准确、快捷的回复网上公众咨询事项。公开行政许可264件。依托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576件。回复“县长信箱”16件、“12345”便民热线214条,为群众提供个性化信息需求,深受公众好评。新闻媒体。不定时通过发布新闻通稿、新闻通气会、编印有关信息公开资料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公安机关有关信息。今年以来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69篇(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网上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网上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注重公众互动,不断加强网上“热点关注”、“公众留言”服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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