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项目入库申报要求,县人社局对三个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和需资金情况进行了论证和详细核算,确定实施农村公益岗位补助项目、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助项目。现申请3个项目入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5333095。
一、农村公益岗位补助项目:预算衔接资金1224.828万元,用于支付农村公益岗位人员工资,按照《镇安县农村公益岗位开发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发放工资,由15个镇办负责实施。
二、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预算衔接资金350万元,用于支付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贴,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由15个镇(办)负责实施。
三、职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助项目:预算衔接资金52.95万元,用于支付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补助,由县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实施。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