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21号)精神,镇安县2024年中药材种植项目已经全部实施结束,现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14-5338471(镇安县林特产业发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
0914-5322511(镇安县林业局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后街64号
公示单位:镇安县林业局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
镇安县林业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镇安县2024年中药材种植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