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互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陕扶发〔2020〕30号)文件要求,互助资金协会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会员借款贴息经农户申请,村级初审,镇办审核,县级审查,现将审查符合贴息条件的15户脱贫户、监测户借款450000元,共计贴息15436.15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3日。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拨打监督电话 12317 0914-5336951。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