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镇安县2025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镇安县2025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实防治责任,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镇安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防治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原则,2025年要拔除月河镇、木王镇2个镇级疫点,实现大坪镇、青铜关镇2个镇级疫点无疫情,巩固达仁镇等8个镇级疫点拔除成果,其余疫点的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实现“双下降”。
(二)防治任务
1.对全县46.3万亩松林全面开展日常监测巡查和专项普查,及时全面掌握疫情发生动态和防治工作成效;
2.采取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的方式,全面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木,做到疫木砍伐、清理、烧毁和伐蔸处理合格率均达到100%;
3.开展媒介昆虫松褐天牛防治5万亩、树干注药5万支,降低虫口密度和疫情传播风险;
4.强化检疫封锁,严禁疫木流失和进入流通环节。
二、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镇安县2024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将全县区划为重型疫点和重点预防区。
重型疫点:永乐街道、青铜关镇、云盖寺镇、大坪镇、铁厂镇、回龙镇、木王国有林场。
重点预防区:米粮镇、庙沟镇、茅坪回族镇、黑窑沟国有林场、西口回族镇、达仁镇、高峰镇、柴坪镇、木王镇、月河镇。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
(1)加强日常监测。依托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监测体系,以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为技术保障,以各镇(街道)林业分站、村级生态护林员为基础,建立和完善日常监测网络,利用“线虫防控”APP,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
(2)强化系统监测。加强对全县松林小班进行疫情监测排查,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取样检测和报告制度,确保采样检测程序规范,数据上报准确及时。
2.疫木除治
按照“科学防控、巩固提升”的原则,疫木除治工作继续依托三年绩效承包机制的专业防治公司负责实施。
(1)时间安排
①集中除治:2025年4月30日前,对2024秋季普查上报“松材线虫病疫情管理精细化监测平台”的4231株疫木,以及其他新发现、新发生的病死松树和因雪压、风折、病虫危害致死的所有松树,采取集中除治方式,做到疫木砍伐、清理、烧毁和伐蔸处理合格率均达到100%。
②即死即清:9月底前,对全县范围内零星出现的各类枯死、病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随时予以除治。对采伐的松木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进行全部清理,并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烧毁的要求进行处置,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即死即清数据同步上传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
(2)主要技术措施和标准
①择伐清理。择伐清理包括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两种方式。“集中除治”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当年10月至翌年4月)采伐清理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即死即清”为集中除治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时,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的方式。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应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采取即死即清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烧毁的要求进行处置。
②伐桩覆膜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剥去伐桩树皮,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片1-2粒,用0.1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
③疫木烧毁处理。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焚烧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确保用火安全。
④除治标识。除治区域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⑤除治数据采集上报。应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线虫防控”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3.媒介昆虫防治
通过降低媒介昆虫虫口密度,减少松材线虫病疫情自然传播的风险。采购2%噻虫啉粉剂10吨,在6月中下旬和7月中下旬,在全县开展人工喷药防治松褐天牛5万亩;采购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0万支,在11月-12月份对全县15个镇(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当年疫木除治点密接的重点松林(松树株数在20株以下)开展树干注药,药品为阿维菌素或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0ml/支);在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镇(街道)及周边镇、国有林场布设APF-I型松墨天牛化学诱剂诱捕器160套,定期回收松褐天牛。
4.检疫封锁
(1)加强检疫检查站管理。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检疫检查站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查,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必须持有调出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如发现来自疫区无检疫证和无害处理标记的针叶树原木、木材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封存,及时采取隔离,进行抽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退回或销毁措施。
(2)加大检疫检查力度。加强对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力、通信、公路、铁路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
(3)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联合公安、交通、市监、住建等部门,开展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等行为。
(4)加强疫木管理。所有疫木除治必须就地就近彻底焚烧,严禁下山、上路、进市场,严禁一切形式的疫木利用;停止审批疫区内商品材和农民自用材松树的采伐指标;停止除疫木除治以外的所有松木采伐;严厉打击在疫区内针对松树的乱砍滥伐和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档案管理
加强档案管理,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三、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疫木除治质量验收
采取公司自查、镇(街道、林场)排查、县级核查的方式,由县林业局牵头,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检查组,在疫木除治期间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年度除治任务的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内松树病死(含濒死、枯死)状况,疫木的清理与除害处理,周边居民薪材及木材的规范存放管理,疫木除治的严格监管,以及检疫封锁和宣传工作的有效实施。12月底,由县检查验收组对各防治公司疫木除治、树干注药和人工喷药等防治工作及成效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打分,作为兑付防治费用的依据。
(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结合当年秋季普查结果复核工作同时进行。详细检查评估除治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疫木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形成年度防治成效评估报告。县林业局组织验收组对各镇(街道、林场)的防治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开具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检查验收单,作为监理公司、除治公司年度考核和报账凭证。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根据检查报告,于当年12月对各镇(街道、林场)除治情况进行通报。
四、经费预算
2025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投资预算735万元,具体包括:
1.专业防治公司防治费415万元;
2.采购树干注药药剂阿维菌素或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0万支160万元;
3.采购防治松褐天牛药剂噻虫啉10吨60万元;
4.管理松褐天牛诱捕器160套,共计投资16万元;
5.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监理费及其他物料费用84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组织机构。调整县、镇(街道)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机构组成人员,配优配强机构办公室工作人员,夯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各镇(街道)指挥所要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县森防中心和各镇(街道)要坚持跟班作业,提高防治质量,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各层级、各区域、各时段、各环节良性互动,有机协调。
2.强化属地管理。依据15个镇(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的行政区划,全县被划分为17个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责任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领导负责制,以镇(街道)、林场为单位,系统开展各项防治工作。
3.强化联防联治。积极与相邻市、县协作配合,构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体系,完善值班、通报、会商、信息共享制度,依据国家技术标准联合实施防治与验收。加强山场、疫木及除治作业管理,严格禁止除疫木除治外的任何松木采伐行为,严禁疫木在作业山场、村组、镇(街道)间随意拉运,严禁疫木进入群众生产生活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经营、运输和使用疫木。
(二)推进综合防治
1.严格执行技术规程。《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移动端APP,结合无人机监测,强化疫木除治、天牛防治等技术,并加强培训,确保防治质量。
2.严格管理施工单位。松材线虫病防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公开采购程序选定专业防治公司。合理确定防治目标,围绕疫木除治、人工喷药、树干注药等工作重点,加强防治工程管理。要求各防治公司严格按照程序申请野外用火许可证和疫木采伐许可证,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严格跟班作业制度。所有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必须由所在镇(街道)、林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班作业,现场开展技术指导、质量把关和检查验收,建立专项档案,与施工企业同考核。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除治企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建设平稳进行。
4.严格工程监理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理公司,代表甲方监督防治施工企业的作业流程,确保防治效果有据可依,并为提升防治成效提供有力支撑。
(三)严格督导检查
1.纳入县级领导包抓。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县级领导包片包镇范畴,按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指令,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2.纳入林长制工作督导。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构建以林长制考核为核心的防控责任制及追责机制,通过督查指导、暗访通报等手段,强化疫情监测、疫木处理、疫源管理等关键环节监管,确保防控责任落实。
3.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与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林业局与镇(街道)林业分站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构建科学的松材线虫病考核体系,合理设定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