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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批转信件核查情况的公示

省委环境督查组(省督专函〔2018〕38号)批转的编号1629号信件反映:“商洛市镇安县木王镇关键村卫生院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经调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

一、信访调查核实情况

1.现场调查情况:

(1)基本情况:2018年12月4日,镇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鸿雁带领县环保局、卫计局及木王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组成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关键村卫生院”实为木王镇坪胜村卫生室,距离木王镇政府1公里处,在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中,由原关键村、坪胜村、泗泷村、京建村四村合并为坪胜村。坪胜村现有642户2010人,设置坪胜村卫生室和坪胜村京建卫生室两所村卫生室,按照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要求验收达标,人员资质合法、证照齐全。现场查看卫生室周边生活垃圾暂存点和木王镇生活垃圾集中存储处理点,未发现《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垃圾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现象。

(2)医疗垃圾处置情况:2018年8月31日前,坪胜村卫生室按照要求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是毁形消毒后焚烧深埋,有销毁登记记录册。2018年9月1日后,《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镇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将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种类、数量进行详细登记,24小时内运送至木王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登记贮存,卫生院建立台账,开具接收清单,由佳洁运输有限公司统一转运至商洛市医废处置中心集中处理,登记记录和接收单齐全。

2.行政审批情况:2017年1月10日,镇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镇安县木王镇坪胜村卫生室换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3223961102512D6001。(《镇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核发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87所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镇卫计发〔2017〕13号)。2015年1月为村医吴永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件编号:612526003。(《镇安县卫生局关于申请换发张兴娥等446名同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报告》镇卫计字〔2015〕1号)。

3.医疗废物管理情况:木王镇中心卫生院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有专职管理人员、有文件、有制度、有学习记录,在每月的村医例会上组织镇、村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垃圾管理处置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村卫生室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医疗垃圾处置工作检查;2018年9月1日后与医疗垃圾转运公司签订集中转运协议,对镇村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医疗垃圾采取集中收集转运处理。

二、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

1.信访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安县卫计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进行医疗废物专项督查治理活动,对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从严问责。(责任单位:镇安县卫计局;责任人:镇安县卫计局副局长张先富;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二是由木王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立即组织镇村医务人员开展医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严格做好医疗垃圾管理。(责任单位:木王镇中心卫生院;责任人:木王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李升水;整改时限:2018年12月6日前)三是由镇安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生态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县卫生监督所;责任人:镇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王礼良;整改时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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