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邮编:7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及要求 |
1 |
镇安县午峪供水工程项目 |
午峪工业集中区 |
镇安县水利局 |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镇安县午峪沟,占地66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枢纽、输水管线、一期水厂、配水干管及附属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10000m3/d,采取分期建设的模式,其中一期规模5000m3/d,二期规模5000m3/d,本次仅评价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该总投资1060.98万元,环保投资为24万元,占总投资的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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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 企业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健全污染防治设备运行记录,加强企业环境文化建设。 2.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造成周围空气环境的二次污染。 3.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压滤废水经一系列均质、浓缩、脱水工序处理后形成污泥外运于绿化。浓缩池的上清液和反冲洗废水经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由镇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5.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盐酸等危化品的储运和使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做好职工个人防护。 6.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7.施工期弃渣运至专门存放点,生活垃圾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规范处置。 8、项目建成后,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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