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的镇安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能源〔2012〕847号)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新能源〔2016〕338号)核准同意的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项目上水库工程,下水库工程,生产生活营地,厂房及引水发电工程等。该项目建设拟临时使用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原东阳村)集体林地4.1576公顷,我局对拟使用林地的申报资料已受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使用林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将依法予以申报审批。
1、拟使用林地位置: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
2、拟使用林地面积:4.1576公顷。
3、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属为菩萨殿村集体;林地林木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为菩萨殿村村民颜学国、罗传江、何应顺、原东阳村四组集体等14户所有。
4、拟采伐林木蓄积76立方米。
5、占地补偿情况: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根据《征收土地协议书》向林地权利人兑现补偿费用。
公示期限: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0914-5336009(县审批局农业农村审批股)
邮 编:711500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22号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