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
镇安县国玉园林绿化工程队等127户企业、镇安县北阳山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4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由于镇安县国玉园林绿化工程队等12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1)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非公司企业法人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镇安县北阳山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4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2)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本局决定拟吊销镇安县国玉园林绿化工程队等12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1)、镇安县北阳山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4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2)营业执照,现予公告。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上述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电话:0914-5339619
附件: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