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安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紧急通知》(镇环委办发〔2019〕13号)要求,我局对照整改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2018年11月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镇安县受理编号第225号问题,反映镇安普瑞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气体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督查反馈提出的镇安普瑞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气体影响周边环境问题。2018年11月11日,镇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向该公司下达了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于2018年12月15日前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处2万元罚款。
二是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镇安普瑞电子有限公司从河北瑞博环保设备有公司购置的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到位并投入正常运行,车间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管道统一收集实现了集中处理,工作期间废气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公司车间邻靠居民点处的外墙出风口进行了全封闭,并对外墙遗留的污渍进行了清洁粉刷。
此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