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 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邮编:7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及要求 |
1 |
镇安县午峪沟十家沟天佑采石厂技改扩建项目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金花村 |
陕西天佑矿业有限公司 |
长安大学 |
对原有年产13.2万吨石子生产线技改,新建石子骨料生产线,建设年生产45万吨石料加工厂一座,以及新建办公楼。 |
1、公司内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企业环境文化建设。 2、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产生废水、通过沉淀池集中收集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依托原有旱厕定期由村民外运用作农家肥还田严禁废水外排。 3、项目区内露天堆放的所有粉状物料和矿渣进行覆盖,并建设拦挡和截排水设施,废渣用于场地平整并尽可能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按照属地镇村管理要求集中规范处置。 4、加工车间输送皮带进行全密闭处理,对传输带端头搭接部位采取喷雾降尘控制措施。破碎、筛分过程中均采取“密闭除尘”的控制措施,主要设备置于密闭厂房内,并在破碎、筛分机械上方安装集气罩,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气进行处理;矿山开采道路运输等无组织排放扬尘经湿法降尘处理,防止扬尘污染。 5、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6、编制并落实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矿山退役后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和生态植被恢复。 7、做好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并向县环保局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