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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安县太白庙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722日-2019726(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        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邮编:7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及要求

1

镇安县太白庙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镇安县月河镇

镇安县太白庙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流域治理长度6.3Km, 建设复式断面题岸1530米,生态河岸1850米清淤工程量45立方米

1.施工期场地扬尘采取围障拦挡、定时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监管等措施,防治扬尘造成二次污染,扬执行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制DB61/1078-2017)中表2的二级标准

2.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维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合理统筹施工时段,禁止强噪声源机械或车辆在夜间施工,对机械和车辆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由垃圾桶盛装后再通过垃圾车运往垃圾场进行处理,污泥定期运往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属地环卫管理要求统一清运、规范处置

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宣传牌,让居民自觉保护环境,防止人为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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