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国道镇安过境北城隧道群及引线改建工程项目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基础〔2018〕3号)批准。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路基、隧道、桥梁、隧道管理站等。该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七组集体林地0.0192公顷,我局对拟永久使用林地的申报资料已受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使用林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将依法予以申报审批。
1、拟使用林地位置: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
2、拟使用林地面积:0.0192公顷。
3、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属为青槐社区七组;林地林木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为青槐社区七组所有。
4、需采伐林木蓄积0.5立方米。
5、占地补偿情况:林地补偿费及林木补偿费以镇安县人民政府(镇政发〔2015〕18号)文件标准向林地权利人兑现补偿费用。
公示期限: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0914-5336009(县审批局农业农村审批股)
邮 编:711500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22号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