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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45国道镇安庙坡岭隧道及引线工程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铁厂庄河村)

345国道镇安庙坡岭隧道及引线工程项目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基础〔2018〕111号)批准。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旧路改造、隧道、桥梁、涵洞等。该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镇安县铁厂镇庄河村六组集体林地0.1707公顷,我局对拟永久使用林地的申报资料已受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使用林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将依法予以申报审批。

1、拟使用林地位置:铁厂镇庄河村

2、拟使用林地面积0.1707公顷

3、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属为庄河村六组林地林木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为庄河村村民贾邦芹、贾邦荣、陈绪金所有。

4、采伐林木蓄积3.1立方米

5、占地补偿情况: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以镇安县人民政府(镇政发2015〕18号)文件标准向林地权利人兑现补偿费用。

公示期限:2019年723日至2019年729

联系电话:0914-5336009(县审批局农业农村审批股)

   编:711500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22号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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