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国道镇安庙坡岭隧道及引线工程项目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基础〔2018〕111号)批准。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旧路改造、隧道、桥梁、涵洞等。该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镇安县铁厂镇庄河村六组集体林地0.1707公顷,我局对拟永久使用林地的申报资料已受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使用林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将依法予以申报审批。
1、拟使用林地位置:铁厂镇庄河村。
2、拟使用林地面积:0.1707公顷。
3、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属为庄河村六组;林地林木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为庄河村村民贾邦芹、贾邦荣、陈绪金所有。
4、需采伐林木蓄积3.1立方米。
5、占地补偿情况:林地补偿费及林木补偿费以镇安县人民政府(镇政发〔2015〕18号)文件标准向林地权利人兑现补偿费用。
公示期限: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0914-5336009(县审批局农业农村审批股)
邮 编:711500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22号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