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 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邮编:7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及要求 |
1 |
镇安县盛世明珠锅炉房建设项目 |
盛世明珠4号楼北侧 |
陕西龙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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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 |
锅炉房长为21米,宽为5.8米,占地面积121.8平方米。锅炉房内设7台冷凝模块炉(N5PK600-PRM),天然气总消耗量为129600m3/a 。 |
1.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健全污染防治设备运行记录,加强企业环境文化建设。 2.采用超低氮燃烧器,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陕西省环保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要求,锅炉烟囱不得低于8米。 3.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运行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锅炉排放的软水尽可能的回收利用,节约水资源。 5.加强对环保设备维护与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6.SO2、NO2总量控制指标以镇安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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