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2019年11月12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小额信贷贴息结转结余资金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资金共计1160万元,其中小额信贷贴息结转结余资金810万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定点帮扶资金350万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执行《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1.安排1110万元用于米粮镇八一村、青铜关镇乡中村、高峰镇两河村(含定点帮扶资金100万)、柴坪镇桃园村(定点帮扶资金200万)4个村的通组路建设项目。
2.安排50万元用于云盖寺镇黑窑沟村村集体经济项目(定点帮扶资金)。
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等内容,由各项目主管单位研究确定,在收到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进行项目计划公示和下达工作,及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于12月20日完成项目建设,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报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