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辅助浏览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镇脱领组办发〔2019〕108号

庙沟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根据2019年11月24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统筹整合资金共计3187万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执行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1.安排2000万元用于“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点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2.安排680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提升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3.安排117万元用于米粮镇八一村综合治理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4.安排200万元用于庙沟镇中坪村河堤工程,由庙沟镇负责组织实施

5.安排190万元用于云镇水厂河堤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等内容,由各项目主管单位研究确定,于11月26日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进行项目计划公示和下达工作,及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于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报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