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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财政局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拨付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的通知

镇移办字〔2019〕48号

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镇上报的集中安置点资金的缺口报告,经研究,现拨付基础设施资金41万元,其中:同步搬迁资金21万元(回龙镇张家湾幸福里安置点二期10万元、青铜关镇兴隆寺八房安置点1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0万元(庙沟镇中坪村高家沟口安置点6万元,庙沟镇蒿坪村安置点4万元,柴坪镇石湾安置点10万元)。同步搬迁资金从长安银行共管账户中支付(陕移民集团字〔2017〕5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从县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支付,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各镇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两条红线”,按照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7号陕西省避灾生态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8号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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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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