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事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必须进行申报。因机构改革,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职能由原安监局管理划转至卫生健康局管理,原安监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关闭,请各相关企业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 https://www.zybwhsb.com )完成首次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首次登录需先注册。已经在安监部门注册的企业使用原账号登录此网址进行信息完善。
凡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且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按时申报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镇安县卫生监督所:袁志平 5336599
镇安县疾控中心:丁宗均 5338151
镇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