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 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邮编:7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及要求 |
11 |
青铜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
镇安县青铜关镇铜关村 |
青铜关镇人民政府 |
陕西锦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333㎡,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等辅助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处理规模40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一套、2.2km污水收集管网及辅助工程等。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处理规模40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一套及辅助工程等。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均采用A2/O+MBR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1707.26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00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
1.项目施工过程中,务必采取管沟表土遮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设置临时围挡、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空气污染。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时间,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和减振、隔音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夜间禁止施工。 2.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气体,采取植物提取液喷雾法除臭,所有池体采取全封闭加盖模式,减少臭气污染。 3.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方可外排。 4.格栅渣和药剂废包装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青铜关镇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5.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参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环保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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